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接到报警时,应迅速出警,及时制止,并做好出警记录和调查取证工作。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施暴人相应处罚;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