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改善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