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第五十条有效工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企业应当通过公开栏、内部网站等媒介向职工公布;企业工会应当向上一级工会备案。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