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如需变更或者撤销,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请职工代表大会重新审议通过。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