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引导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多渠道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