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政府举办的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