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章 文化生活第三十四条有效省、市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应当分别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和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