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范规定和职业道德,按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出具的中介服务报告等文件应当真实、合法;

(二)及时、如实告知委托人应当知悉的信息;

(三)保守执业中知悉的秘密;

(四)妥善保管委托人交付的样品、定金、预付款、有关凭证等财物及资料;

(五)在其服务场所和有关网站公示相关资料和信息;

(六)完成委托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提供的中介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