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不得将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实施初步审查。

行政机关不得将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定期检验,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实施。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