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市城市渠道管理机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设置供游人休息、娱乐等公用设施,并负责维护管理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公用设施安全使用。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