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渠道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市城市渠道管理机构应当对渠道管理范围设置明显的界限标志、警示标志等管理标志。禁止损坏或者擅自移动管理标志。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