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商品房预售第十一条已废止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造并达到法定条件的住宅和非住宅向境内外预先销售,承购人预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