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通过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工作统筹。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