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财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等,依法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