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新推动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创新推介活动,向投融资、金融、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推介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