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六条已修改电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基站设置警示标志,公布发射功率等信息。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