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