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第四章 秩序管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禁止损毁和擅自拆除、移动风景区内的市政设施、夜景灯光设施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