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按照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