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执法监督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规定、办事程序,加强对交通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严格履行交通安全职责,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