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车辆及驾驶人第十八条已废止申请登记的燃油助力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悬挂非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予登记。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