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第十八条已废止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并送交采购人审核、确认; (二)组织项目评审,维护评审纪律,做好相关服务;(三)根据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四)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五)及时公布政府采购信息,保存政府采购档案资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