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
/
第二章 组织与保障
第十一条
已修改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生实习。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条
回到全文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