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所需保护管理和防治水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