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生态农业,引导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和支持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