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