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措施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戒毒康复场所,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戒毒康复的生活、学习、医疗、劳动、培训、就业、心理辅导、社会适应等基本功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办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