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评价第二十七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或者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