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已废止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由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负责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完好。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发生故障时,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及时抢修。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