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已废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设置优先通行信号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在禁左、禁右和单向行驶路段通行,并设立标志。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