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省、市(州)教育学院以及实行“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应当有少数民族教研机构,加强少数民族教研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