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财务计划与收益分配第七条有效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收益分配前,应当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债权和债务,完成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