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本市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