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五十条已修改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扶持、资助和奖励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促进重点产业和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本市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运用、专利保护以及与专利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