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市、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