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归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