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教育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县民族学校实行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加授汉语言文字或者汉语言文字授课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形式,同时开设一门外语课。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