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四章 技防系统的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将从事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维修单位的备案名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