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合理开发的原则,根据公布的农产品生产区域,编制农产品生产发展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