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建设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村庄住宅建设工程承建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对安全生产和房屋质量负责,房屋交付使用时向委托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