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为未成年学生提供餐饮、临时休息服务的午托场所应当依法经营,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教育、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