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三十七条已废止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积极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