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经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认给股份制企业。

国家以收取年地租的方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提供给股份制企业使用的,其土地使用权确认给股份制企业。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者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后,出租给股份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变。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