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各种烟花、鞭炮及礼花弹等。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