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