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技资金投入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级科技重大科研项目费、中间试验费、新产品试制补助费(以下简称“科技三项费”)按上年预算安排数,以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速度3至5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科技三项费有偿使用部分,进入科技发展风险基金。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