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十七条已废止〔人才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主管部门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倾斜。相关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有计划地安排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