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