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司法鉴定人和其他人员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