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第三章 肇事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第十三条已废止肇事精神病人在强制住院期间,其监护人或家属到医院无理纠缠、寻衅闹事,不听教育劝阻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86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